质检总局将推广高效锅炉 据了解,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高效锅炉征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2524号),正式启动高效锅炉推广工作,锅炉生产企业根据自愿申报原则,向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质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进行申报。据悉,下一步,质检总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以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结果为主要依据,遴选并推广高效锅炉,对符合条件的高效锅炉纳入推广目录予以公告。同时,质检总局将在锅炉设计文件鉴定、制造许可、制造监检和安装监检、使用登记等方面增加节能的强制性要求,做好相关规范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力争在2018年将我国高效锅炉市场占有率由目前的不足5%提升至4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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